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土地性质分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土地性质分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土地的性质按照分类标准不同,可以分成不同的性质,具体分类有:
1、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、综合用地、住宅用地、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,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:居住用地70年;工业用地50年;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;商业、旅游、***用地40年。
2、按取得方式划分为划拨和出让。
3、按所有权划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。
1.每个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会根据本市整体规划需要,对本市土地用途做出规定,一般将城乡用地分成了两个大类、九个中类、十四个小类,但是常用的土地性质所说的其实是其中的一个小类,也就是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。
2.城乡建设用地中的九大类分别是:居住用地R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、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、行政办公用地C、工业用地M、物流仓储用地W、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、公用设施用地U、绿地与广场用地G。
3.用地性质通常就被分为五类:商业用地、综合用地、住宅用地、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。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,居住使用的土地为70年;作为工业使用的土地为50年;作为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使用的土地为50年;但是商业、旅游、***用地就是有40年;综合以及其他用地也是50年。
一、土地性质的分类有哪些?
1、按照地貌的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:山地、高原、丘陵、盆地以及平原等。
2、按照土壤的质地还可以划分为:壤土、砂土以及黏土等。
3、按照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:国有的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。
4、按照获得途径可以分为: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。
5、按照利用的现状可以分为: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
土地的特性是土地自然属性的反映,是土地所固有的,与人类对土地的利用没有必然的联系,具体可概括为四个自然特性:
其中,土地功能的永久性是有条件的,只有利用得当,土地的功能才会持久,且在合理使用和保护的条件下,农用土地的肥力是可以提高的。
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。
1、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,包括耕地、林地、草地、农田水利用地、养殖水面等;
2、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土地,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九条,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;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。
第十一条,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、管理;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、管理;已经属于乡(镇)农民集体所有的,由乡(镇)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、管理。
从土地性质来说,城镇土地只有一种土地性质,就是国有土地,而农村与城郊的土地则相对复杂,除了国有土地外还有归属于农民集体的所有的。这些土地包括农村的农民住房宅基地以及自留山、自留地等。由于这种性质的差异存在,导致农村的土地***与城市***有很多的不同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性质分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土地性质分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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